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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全球市場準入資訊

日期: 2025-08-20


中國

China


中國 RoHS 首份強制性標準正式發布

2025 年 8 月 1 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5 年第 18 號標準公告,批準發布 35 項強制性國標,其中包括中國 RoHS 第一份強制性國標《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該標準將于 2027 年 8 月 1 日正式實施,并全面替代原有推薦性國標 GB/T 26572-2011。

該強制性國標的發布標志著在電器電子領域的管控進一步升級,對國內電器電子行業的綠色可持續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新標準主要是支撐《管理辦法》的深入實施,是中國 RoHS 管控的第一份強制性國家標準,其技術內容基于對我國相關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有害物質替代技術現狀和趨勢的分析,對 GB/T 26572 和 SJ/T 11364 兩項推薦性標準的技術內容進行融合和完善。其有害物質類別和限值要求均與歐盟 RoHS 一致,標志著我國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管控要求與歐盟 RoHS 已全面接軌。新標準的發布將進一步提升電器電子行業的綠色生產意識和水平、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人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與此同時,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企業可能面臨行業洗牌和淘汰。


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有了新標準

2025 年 7 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修訂發布《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GB/T 21097—2025)國家標準,將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該標準聚焦老舊家電超期服役引發的安全風險隱患及廢舊家電不當處置造成的環境污染風險,通過明確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與再生利用技術要求,著力構建完善的產品全鏈條管理體系。

標準規定產品在設定的使用年限內要保證穩定可靠。生產者應綜合考量家電生產、使用、維護等全環節的影響因素,借助風險管理與風險評估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保障產品在設定年限內能夠穩定可靠地使用。

產品使用年限不得低于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期限。安全使用年限的確定應依據客觀統計數據與科學試驗方法,同時不得低于“家用電器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所明確的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年限,確保年限設定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標準要求明確標注產品的使用年限及超期使用風險提示。生產者要以自我聲明的方式,在產品或說明書中采用清晰的文字或符號標注使用年限及超期使用風險提示信息。

標準發布實施后,將有助于推動我國家電質量安全管理模式從“事后監管”向“全周期防控”轉型,打通生產、消費、回收各環節,為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提供可操作的實踐路徑。同時,有助于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安全的消費理念,使消費者更加關注家電的使用年限,避免使用超期服役產品帶來的安全風險。


國家標準公告規定兩項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強制性標準即將實施

2025 年 5 月 30 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國家標準公告 2025 年第12 號,涉及兩項涂料有害物質限量強制性國家標準 GB 30981.1-2025 和 GB 30981.2-2025,整合替代 GB 30981 等標準,并將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正式實施。

此舉標志著我國對建筑及工業涂料中有害物質的管控進入更精準、更嚴格的新階段,旨在保障消費者健康,推動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助力環境污染防治。

一、適用范圍及替代標準:

GB 30981.1-2025 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第 1 部分:建筑涂料

1. 適用范圍:適用于直接在現場涂裝,對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屬材料為基材的建筑物內表面和外表面進行裝飾、保護及具有其他特殊功能(如防霉、防藻、保溫隔熱等)的各類墻面涂料及配套使用的輔助材料;也適用于直接在現場涂裝,對水泥砂漿、混凝土、石材、塑膠或鋼材等地坪基面進行裝飾、保護及具有其他特殊功能(如抗靜電、耐腐蝕、防滑等)的各類地坪涂料及配套使用的輔助材料。不適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用涂料。

2. 替代標準:GB 18582-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8468-2019《室內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30981.2-2025 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第 2 部分:工業涂料

1. 適用范圍:適用于現場涂裝和工廠化涂裝,對木器、金屬、塑膠、混凝土、復合材料、玻璃、陶瓷等基材的表面進行裝飾、保護及具有其他功能的各類工業涂料及配套使用的輔助材料。不適用于航空航天涂料、核級防護涂料、軍事裝備和設施用涂料。

2. 替代標準: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409-2020《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1-2020《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二、主要變化內容:

1. 涂料適用范圍大幅擴大。

新的強制性國標適用范圍新增對涂料輔助材料的管控。標準中針對輔助材料的定義是在涂料施工或涂層維保過程中時使用的改善底材狀態、涂料施工性、涂層配套性、涂膜性能等功能的一類輔助性材料。

針對常見輔助涂料舉例有:膩子、色漿、稀釋劑、固化劑、脫漆劑、界面劑等。

2. 新增特定類型涂料的 VOCs 限制要求,對部分產品類型 VOCs 進行收緊調整。

3. 新增多項有害物質限量。

首次引入 SVOCs(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管控內容,對原來各類涂料標準的有害物質限量進行整合,擴充生物殺傷劑的限值控制。同時針對輔助材料(見前述)增加苯系物總和、甲醛等有害物質限量指標

4. 測試方法調整。

將 VOCs 測試標準 GB/T 23986-2009 的相關測試方法內容調整為新版 GB/T 23986.2-2023。

三、標準的實施與建議:

隨著國家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新污染物管控力度的加大,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修訂旨在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 年版)》要求,嚴格控制涂料中有害物質含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產品環保性能,推動涂料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建議企業及時調整原材料、化學品和生產工藝,以確保產品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工信部擬制定移動電源強制性國家標準

2025 年 7 月 15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目前正在公開征集對《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等制修訂計劃項目的意見。本次擬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對包括充電寶在內的移動電源設置更嚴格的技術標準。

近年來,移動電源行業呈現出較為迅速的發展趨勢。與此同時,移動電源安全事故頻發,嚴重威脅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通過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安全保護、電池特殊安全要求及材料、生產過程及關鍵工藝等要求,從源頭上降低事故風險,遏制劣質產品泛濫、淘汰低質產能,從源頭降低產品安全隱患。

本次擬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一般要求、產品標識等基本要求,移動電源的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載、誤操作、循環后跌落、智能管理等要求,鋰離子電池的過充電、擠壓、熱濫用、針刺等特殊要求,鋰離子電池關鍵材料,以及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的生產過程及關鍵工藝要求。


我國牽頭研制的電子電氣產品生命周期評價“橫向標準”發布

2025 年 7 月,由我國牽頭研制的 IEC 63366:2025《用于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生命周期評價的產品種類規則》國際標準正式發布。作為“橫向標準”,該標準將用于指導整個 IEC 構建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和碳足跡評價標準體系。

在可持續發展和“雙碳”進程中,通過標準準確評價產品在氣候變化、資源消耗等方面的環境影響已逐步成為各國政府和市場關注的焦點,需要制定產品種類規則標準,對功能單位、系統邊界、數據質量等作出細化要求。該國際標準的發布,將對構建電子電氣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和碳足跡評價標準體系起到指導作用,支撐電子電氣產品國際貿易構建公平公正的環保規則,有利于我國產品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近年來,IEC 已經啟動電子電氣產品生命周期評價和碳足跡評價標準體系構建工作。包括制定發布 IEC 63366:2025 標準用于指導相關產品技術委員會編寫產品種類規則標準,以及在風電、光伏、高壓開關、低壓電器、通信電纜等產品技術委員會開展產品種類規則標準研制。

IEC 63366:2025 標準在研制過程中匯聚了來自五大洲 16 個國家的 60 余位跨領域專家,形成涵蓋產品設計、環境科學、政策研究等多維度的國際化協作網絡,對該標準在全球各國的實施應用打下良好基礎。



歐盟

European Union


歐盟聯合研究中心發布輕型運輸工具電池碳足跡的計算和驗證方法

2025 年 6 月 23 日,歐盟聯合研究中心發布《輕型交通工具電池碳足跡計算與驗證方法(CFB-LMT)》第一版草案,為符合歐盟電池法規要求的輕型交通工具電池碳足跡計算與驗證提供指南。該草案聚焦密封、重量≤25kg、專為輪式車輛牽引供電的電池,排除已再利用等操作的電池,基于“增量法”明確了范圍、計算規則等核心內容。

1.電池定義與范圍

LMT 電池指密封、重量≤25kg,專為輪式車輛(電動機或電動機與人力結合驅動)牽引供電,且非電動汽車或 SLI 電池的產品,排除已進行再利用、改作他用等操作的電池。主要分為兩類:

可拆卸電池:能量 300-1000Wh,電壓 36-48V,多為通用型,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等,部分單獨銷售。

集成電池:多安裝在小型電動摩托車等,能量 3-5kWh,可為可更換式,專為特定車輛設計。

2.核心計算規則

碳足跡為電池全生命周期溫室氣體總排放(以二氧化碳當量計),除以服務周期總能量,結果以kgCO?-eq/kWh 為單位,保留兩位有效數字。


歐盟出臺提升廢舊電池回收效率與材料回收率的新規則

2025 年 7 月 4 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廢舊電池回收效率及材料回收率計算與核查的新規則。這些措施將有力推動關鍵和戰略性原材料的回收與再利用,為循環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電池在推動綠色轉型、支持可持續交通以及助力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目標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此次新規則旨在通過延長電池材料在經濟體系中的循環周期、減少浪費,構建一個具有循環性、韌性和競爭力的經濟模式。

新規則為回收企業制定了清晰且統一的計算標準,以避免歐盟廢舊電池二次原材料市場出現不公平競爭。

其中,針對含鉛酸、鎳鎘、鋰及其他材料的電池,確立了衡量回收企業回收效率的方法,該方法可量化回收的材料總量;對于鈷、銅、鋰、鎳等關鍵原材料以及鉛,專門制定了材料回收率的測算流程。

為確保計算規則的統一應用,新規則還引入了回收企業向成員國當局提交文件的統一格式。

據悉,這一全新的計算方法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正式生效。

背景信息顯示,該授權法案借鑒了歐盟聯合研究中心(JRC)的一份報告——《關于廢舊電池回收效率及材料回收率計算與核查規則的技術建議》,該報告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吸納了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歐盟《電池法規》附件十二規定了回收企業需達成的回收效率目標:最遲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鉛酸電池回收效率需達到 75%、鋰基電池 65%、鎳鎘電池 80%、其他電池 50%。到 2030 年 12 月 31 日,鉛酸電池和鋰基電池的回收效率目標將分別提升至 80%和 70%。

在材料回收目標方面,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鈷、銅、鉛、鎳的回收率需達到 90%,鋰的回收率需達到 50%;到 203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目標將進一步提高,鈷、銅、鉛、鎳的回收率提升至 95%,鋰的回收率提升至 80%。

這些新規則的出臺,將為歐盟廢舊電池回收產業設立明確標準和發展方向,推動相關產業朝著更高效、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助力歐盟在循環經濟和綠色轉型領域邁出堅實一步。


《歐洲氣候法》修訂案擬設定 2040 年減排 90%目標

2025 年 7 月 2 日,歐盟委員會發表聲明稱,已就《歐洲氣候法》提出修訂案,設定到 2040 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 1990 年水平減少 90%的目標,為 2050 年達成氣候中和目標鋪平道路。歐盟委員會還建議引入碳信用額度等機制,以緩解歐洲在實現減排目標過程中面臨的壓力。

此次修訂充分考量當前經濟形勢、能源安全及地緣政治因素,并與“清潔工業協議”“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等政策協同推進。新提案參考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與歐洲氣候科學顧問委員會的建議,將通過普通立法程序提交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審議,并將作為 2030 年后歐盟氣候政策框架的重要指導文件。

《歐洲氣候法》確立了歐盟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的長期目標,并設定了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 1990 年水平減少 55%的中期目標。作為下一階段目標,歐盟委員會曾于 2024 年 2 月提出,到 2040 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 1990 年水平減少 90%。一些歐盟成員國對此持反對意見,認為這樣的目標不現實。

歐盟委員會表示,本次提案引入了多項機制,如自 2036 年起,成員國可通過購買其他合作國家的碳信用額度用于抵消排放,額度最高可相當于 1990 年排放水平的 3%;將永久性碳清除技術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抵消部分碳排放;為各經濟部門間提供更大靈活性,如成員國可用交通或廢棄物處理領域的減排額度,彌補其他部門的減排不足。


歐盟委員會發布關于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促進可再生能源系統整合有關條款的指導文件

2025 年 7 月 16 日,歐盟委員會在《歐盟官方公報》(OJEU)上發布 C/2025/3699 號文件,該文件對(EU)2018/2001 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經(EU)2023/2413 修訂)第 20a 條中關于數據接入和市場準入的主要義務內容進行概述并為成員國及其相關部門提供關于新規定應用的指導。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第 20a 條通過設定數據訪問和市場準入的義務來實現促進基于可再生電力的能源系統整合的目標,并確保以成本最優的方式允許更高的可再生電力比例。

指導文件主要內容如下:

1.法律和政策背景;

2.第 20a 條義務的概述與實施指導;

3.條款相關定義。


歐盟 POPs 法規將修訂 PBDEs 的限值

2025 年 7 月 24 日,歐盟委員會批準一項授權草案 C(2025)4797,修訂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EU) 2019/1021,擬進一步收緊 POPs 法規附錄 I 的 A 部分中多溴二苯醚(PBDEs)的限值要求。該草案將發布于歐盟官方公報(OJEU)上,并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該草案主要修訂“附件 I 的 A 部分表格中第四欄第 2 點”的內容,修訂草案與現行要求的對比如下:


歐盟修訂玩具安全指令 CMR 物質列表及其豁免用途

2025 年 7 月 9 日,歐盟發布 G/TBT/N/EU/1142 號 TBT 通報,修訂 2009/48/EC 號玩具安全指令。將指令附件 II 的附錄 A 中(CMR 物質列表及其允許用途),納入了三項豁免:

1.玩具和不銹鋼玩具部件中,作為不銹鋼中所含鎳的雜質;

2.用于導電的玩具部件;

3.玩具中使用的釹基磁鐵(NdFeB 磁鐵),如果這些磁鐵不能被吞咽或吸入。


《通用人工智能行為準則》正式發布

2025 年 7 月,歐盟委員會正式發布有關歐盟《人工智能法案》中通用人工智能模型(GPAI)條款的指導文件。該文件作為行為準則(Code of Practice),對《人工智能法案》中相關條款的法律解釋進行了明確。

在相關義務將于 2025 年 8 月 2 日生效的背景下,這份準則意在幫助 AI 模型提供方更好地理解自身義務。(注:歐盟委員會將作為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唯一執行主體)

目前已有三家主要科技企業表達簽署意向:OpenAI、Anthropic 和 Microsoft,而 Meta 明確表示拒絕簽署。歐盟委員會將于 8 月 1 日公布簽署方名單。

原文鏈接

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news/commission-publishes-guidelines-providers-general-purpose-ai-models


歐盟 POPs 發布 PFOA 相關修訂法規

2025 年 7 月 14 日,歐盟 POPs 發布關于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和相關化合物的修訂法規(EU) 2025/1399,該修訂案將于 2025 年 8 月 3 日生效。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對 POPs 法規附錄 I 的 A 部分表格中“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條目的修訂如下:

? 修訂第 3 點:刪除了第二句“歐盟委員會應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之前對該豁免進行審查和評估”。

? 新增第 4a 點:從 2028 年 8 月 3 日起,將用于液體燃料蒸汽抑制和 B 類液體燃料火災的滅火泡沫中PFOA 或其任何鹽類的 UTC 限量設定為≤1 mg/kg,PFOA 相關化合物的單一和總和限量設定為≤10mg/kg。

? 新增第 4b 點:在經過最佳可用技術清洗的消防設備中產生的無氟滅火泡沫中,PFOA 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總和 UTC 限量為≤10 mg/kg。

? 修訂第 6 點:允許在移動和固定系統中已安裝的用于液體燃料蒸汽抑制和 B 類液體燃料火災的含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滅火泡沫(FFF)的使用期限從“直至 2025 年 7 月 4 日”推遲五個月至“直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 修訂第 10 點:刪除了第二句話“歐盟委員會應在 2023 年 2 月 22 日之前對該豁免進行審查和評估”。

? 新增第 11 點:允許在歐盟內已經使用含有 PFOA 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以下產品在特定豁免期滿后繼續使用:

1)半導體中的光刻或蝕刻工藝,

2)應用于膠片的攝影涂層,

3)用于防止工人接觸危險液體的拒油和拒水紡織品,

4)侵入性和植入式醫療器械。


歐盟 POPs 法規新增 UV-328 限制

2025 年 7 月 15 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法規(EU) 2025/843,修訂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EU) 2019/1021,在 POPs 法規附錄 I 的 A 部分新增 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的限制要求。該法規于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第 20 日起生效。

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法規(EU) 2025/606 破解電池產業鏈回收合規難題

2025 年 7 月 4 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EU) 2025/606。作為對歐盟新電池法規(EU) 2023/1542 的補充,該法規明確了廢電池回收效率與材料回收率的計算方法、驗證規則及文檔格式要求等,旨在構建統一的廢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框架。

一. 法規核心目標:建立全生命周期統一框架

本法規依據(EU) 2023/1542 的要求制定。(EU) 2023/1542 對廢電池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率設定了目標,而本法規進一步明確了計算方法與驗證規則,以確保目標的有效實施。

1. 明確計算方法:規范回收效率(rRE)與材料回收率(rRM)的公式及邊界條件,確保數據可比;

2. 統一文檔格式:按電池類型(鉛酸、鋰基、鎳鎘等)分類記錄,文檔需包含輸入和輸出明細、有害物質處理軌跡;

3. 強化驗證機制:由成員國主管部門執行核查,涵蓋數據準確性、跨境回收等效性等。

二. 法規核心內容:從定義到計算,全流程規范

1. 關鍵術語明確,劃清計算邊界

? 輸入分數:進入回收流程的廢電池干重(含外殼、電纜、制造廢料等),需扣除水分;

? 輸出分數:回收后可再利用的材料(如金屬、塑料),排除填埋、燃料化等用途;

? 黑 mass:(陰極/陽極材料混合物)屬于中間產物,需進一步處理才能計入輸出分數;

? 第一回收商:啟動電池模塊/電芯回收的主體(如生成黑 mass 的企業),承擔數據匯總責任。

2. 兩大核心指標計算方法

? 回收效率(rRE):按電池類型(鉛酸、鋰基、鎳鎘等)分別計算,公式為:(注:2030 年前可計入氧、氯、硫等元素,2030 年后部分元素計算范圍調整。)

? 材料回收率(rRM):針對鈷、銅、鋰、鎳、鉛等關鍵金屬,僅統計“可替代原生材料”的輸出,公式為:

3. 法規核心規范:文檔與驗證的可追溯、強監管

? 文檔要求:電池回收記錄模版需按電池類型分類設計,包含第一回收商名稱及其所在地、日歷年度、電池收集成員國、輸入和輸出分數(分歐盟內外)、回收效率(rRE)、材料回收率(rRM)、汞鎘等有害物質處理的輸入量及安全處置量等信息,確保可以追溯。

驗證流程:由成員國主管部門執行,包括計算準確性核查、跨境回收等效性確認(如歐盟外回收需提供等效環保證明),必要時需現場審計。

三. 法規意義:推動歐盟電池產業鏈綠色轉型

通過統一廢電池回收效率與材料回收率的計算、文檔與驗證標準,歐盟將進一步規范電池回收市場,促進二次原材料的高效利用與內部市場流通。同時,法規通過采用適應技術發展的前瞻性設計(如涵蓋新型電池化學材料),將有效推動回收技術創新,為歐盟實現"電池全生命周期可持續管理"的目標提供重要支撐。

四. 該法規將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歐盟全境正式生效,作為電池回收企業運營的核心合規依據。為確保各成員國及經濟運營商有充分時間進行技術準備和合規調整,特別設定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作為該階段目標的最終期限,這將有效推動回收效率目標的實質性落實。



印度

India


印度 TEC 更新 MTCTE 測試豁免規定

印度電信工程中心(TEC)于 2025 年 6 月底更新了針對 MTCTE 測試豁免規定,放寬部分設備的測試要求,重點如下:

1. 如果路由器和交換機在單相或三相電源下運行且電流要求≥32A,或在 48 V 直流電源下運行且電流要求>100A,申請人可以提交由非接壤鄰國 ILAC 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測試報告或宣告信,供官方審核。

2. 對于智能電表(Smart Meters),當前接受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之前,由 BIS 認可實驗室按 IS 16444 標準執行的 EMI/EMC/Safety 報告,但須附上制造商宣告信。

3. 特定產品類別及特定測試項目的豁免,除另有通知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提交由非接壤鄰國 ILAC 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測試報告,相關產品類別參考如下:PON/Broadband Equipment; Base Station for Cellular Network; SIM; VHF UHF Radio Equipment System; E-band Fixed Radio Relay Systems; Mobile Radio Trunking System; Repeater for Cellular Network; Precision Timing Protocol Grand Master Equipment; PTP PMP Microwave Fixed Radio Systems; ADSLx; VDSLx; Optical Fibre (Single Mode); Optical Fibre Cable; HF Radio System; GSO VSAT / GSO User Terminal; NGSO Terminal / NGSO Integrated Gateway; SHDSL Interface Equipment; NB-IoT Device Equipment 等。


印度延長IP 路由器和Wi-Fi CPE 安全認證的強制日期

2025 年7 月 7 日,印度國家通信安全中心(NCCS)發布通知,云端架構的 IP 路由器和 Wi-Fi CPE 設備將繼續暫時豁免安全認證,豁免日期從2025 年5 月31 日延長至2026 年 3 月31 日。

請注意,根據NCCS 此前發布的澄清,任何配備靜態或動態路由、NAT 功能或數據包過濾功能的Wi-Fi 類產品都被歸類為Wi-Fi CPE 類別產品。


印度啟動蒸發式空氣冷卻器能效標識計劃

2025 年 7 月,印度能源效率局(BEE)宣布正式推出蒸發式空氣冷卻器星級標簽計劃,這項自愿性能效認證計劃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全面實施。作為印度能效管理體系第 40 項附表內容,該計劃的推出標志著印度在應對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和推動綠色制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蒸發式空氣冷卻器在印度制冷市場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年銷售量超過 1000 萬臺,廣泛應用于住宅、辦公室、工廠等各類場所。與傳統空調相比,蒸發式冷卻器具有能耗低、成本低、環保等優勢,特別適合印度大部分地區的干熱氣候條件。然而,市場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能效水平差異較大,給消費者選擇帶來困擾。

BEE 星級標簽計劃的推出恰逢其時。該計劃采用國際通行的五星級能效評級體系,星級越高代表產品能效越好。

通過直觀的星級標識,消費者可以輕松識別和選擇高能效產品,在享受清涼的同時降低電費支出。據估算,選擇五星級產品相比一星級產品,可節省高達 30%的用電量。

為確保計劃順利實施,BEE 已經開通了專門的星級標簽門戶網站。從 2025 年 6 月 1 日起,制造商和貿易商可以通過該平臺提交申請,上傳產品測試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BEE 將根據統一的能效標準進行評估,合格產品將獲得相應的星級認證和標簽使用權。整個申請流程實現了數字化和透明化,大大提高了認證效率。

此次推出的是自愿性認證計劃,體現了印度政府循序漸進的政策思路。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企業主動參與,既給予了行業充分的適應時間,又能夠通過消費者選擇倒逼產業升級。預計隨著計劃的深入實施和消費者認知度的提高,未來可能會轉為強制性標準。蒸發式冷卻器的能效提升空間巨大。通過采用高效電機、優化風道設計、改進水循環系統等技術手段,新一代產品的能效可以顯著提高。一些領先企業已經開始將物聯網技術應用于產品中,實現智能控制和優化運行,進一步降低能耗。

印度政府近年來在推動能源效率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LED 燈泡推廣計劃、空調能效標準提升等,取得了顯著成效。蒸發式冷卻器星級標簽計劃的啟動,進一步完善了印度的能效管理體系,為實現國家節能減排目標貢獻力量。



美國

America


美國明尼蘇達州通過 SF 3 法案,修訂消費品中 PFAS 要求

2025 年 6 月 14 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州長簽署 SF 3 法案,修訂明尼蘇達州 2024 年法規第 116.943 章節中有關消費品中 PFAS 的要求。

法案 SF 3 主要是擴大了 2025 年 PFAS 禁令所涵蓋的 11 類產品的豁免范圍。根據修訂后的法規,僅在電子部件或內部組件中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將免于 2025 年 PFAS 禁令。此外,幾種類型的兒童車輛也被排除在“青少年產品”類別之外。

如下是經法案 SF 3 修訂后的明尼蘇達州法規第 116.943 章節中關于 PFAS 要求的摘要:

上述要求不適用于:

(1) 聯邦法規以優先于州法規的方式,對產品中 PFAS 的存在進行監管的產品;

(2) 明尼蘇達州法規第 325F.072 章節管控的消防泡沫和第 325F.075 章節管控的食品包裝;

(3) 二手產品的銷售或轉售。

注:

1. “青少年產品”是指為嬰兒和 12 歲以下兒童設計或銷售使用的產品:

(1) 包括但不限于嬰兒或幼兒泡沫枕頭,搖籃,床邊睡袋,加高座椅,更衣墊,在機動車和飛機中使用的兒童約束系統,嬰兒附加床,嬰兒床床墊,高腳椅,高腳椅墊,嬰兒搖椅,嬰兒背帶,嬰兒座椅,嬰兒睡眠定位器,嬰兒秋千,嬰兒旅行床,嬰兒學步車,午睡床,護理墊,哺乳枕頭,游戲墊,游戲圍欄,游戲床,聚氨酯泡沫墊、墊子或枕頭,便攜式泡沫午睡墊,便攜式嬰兒睡眠床,便攜式掛鉤椅,軟邊便攜式嬰兒床,嬰兒車和幼兒床墊。

(2) 不包括兒童電子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個人電腦,音頻和視頻設備,計算器,無線電話,游戲機,帶有視頻屏幕的手持設備,或任何相關的外圍設備,如鼠標、鍵盤、電源裝置或電源線;以及成人床墊。

(3) 不包括:

(i) 法規第 84.771 章節定義的為兒童制造的非公路用車輛;

(ii) 法規第 84.92 章節第 8 小節定義的為兒童制造的全地形車;

(iii) 法規第 84.787 章節第 7 小節定義的為兒童制造的非公路用摩托車;

(iv) 法規第 84.81 章節第 3 小節定義的為兒童制造的雪地摩托車;

(v) 法規第 169.011 章節第 27 小節定義的為兒童制造的電動助力自行車;

(vi) 第(i) 至 (v).項所述車輛的替換部件。

2. “內部組件”是指產品的內部部件,無論是永久固定的還是可拆卸的,其設計和意圖是在預期使用或操作過程中不被人員觸碰。內部組件包括產品中用于固定電池的產品部件,無論在更換電池時是否會被觸及。


美國能源部發布 2024 年度風電市場報告

2025 年 7 月,美國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辦公室 EERE 發布 2024 年度離岸風電市場報告、陸上風電市場報告和分布式風能市場報告。

一、2024 年度離岸風電市場報告

該報告提供了美國和全球離岸風電能源行業的詳細信息,旨在為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員和分析師提供有關技術、經濟和市場趨勢的信息。報告涵蓋了全球運營中的離岸風電能源項目,并評估了離岸風電部門的當前狀態以及該行業的未來前景。為了提供有關美國新興離岸風電行業的最新信息和討論,本報告追蹤了從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顯著國內進展和事件。

二、2024 年度陸上風電市場報告

該報告概述了美國電力行業的趨勢和政策,主要關注 100 千瓦以上的陸上大型風電渦輪機。

三、2024 年度分布式風能市場報告

該報告分析了美國所有規模的分布式風能項目,并詳細介紹了 2023 年美國小型風能市場。

其他報告詳情見能源部網站。


美國就延長助聽器兼容手機臨時音量標準征求意見

2025 年 7 月 8 日,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無線通信局(WTB)近日就 CTIA(美國無線通信和互聯網協會)提交的一份請愿書公開征求意見。該請愿書請求允許手機制造商在永久性音量控制標準生效前,繼續使用臨時標準來認證手機的助聽器兼容性(HAC)。CTIA 于 2025 年 7 月 2 日提交了這份申請,相關文件編號為 WT Docket Nos. 23-388 和 20-3。

目前,手機制造商在測試設備是否符合助聽器兼容性要求時,依賴的是一項臨時音量控制標準。CTIA 認為,在 FCC 制定并實施新的永久性標準之前,延長該臨時標準的適用期將有助于確保行業平穩過渡,避免因標準變更導致市場混亂。這一請求若獲批準,將影響未來新上市的手機設備,尤其是面向聽障人士的機型。

FCC 此次征求意見的舉措,反映了其在平衡技術創新與無障礙法規要求方面的審慎態度。助聽器兼容性標準是確保聽障用戶能夠無障礙使用手機通話功能的關鍵技術規范,而臨時標準的延續將為行業爭取更多時間,以適應未來更嚴格或更優化的永久性標準。業內人士預計,FCC 將在評估公眾意見后做出最終決定,而手機制造商和消費者權益組織均可能對此提出重要反饋。

此次政策動向也凸顯了無線通信行業在無障礙技術標準制定上的挑戰。隨著 5G 和未來通信技術的發展,如何確保新設備既能滿足高速連接需求,又能兼容助聽器等輔助設備,將成為 FCC 和行業持續關注的議題。



澳大利亞

Australia


澳大利亞大幅放寬電動自行車監管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政府于2025 年5 月23 日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新規,大幅放寬對電動自行車和電動微型交通工具的技術監管要求,取消了此前實施的大部分機械性能標準。

這項監管改革標志著新南威爾士州在電動微型交通工具管理理念上的重大轉變。長期以來,嚴格的機械要求一直是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等微型交通工具進入市場的主要障礙。新規的實施預計將大大降低相關產品的合規成本,為制造商和進口商創造更加寬松的經營環境。

電動微型交通工具近年來在全球范圍內快速普及,成為解決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的重要方案。在澳大利亞,隨著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日益嚴重和環保意識不斷提高,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等產品的需求持續增長。新南威爾士州作為澳大利亞人口最多的州,其監管政策的調整對整個行業發展具有風向標意義。

取消大部分機械要求并不意味著放棄安全監管。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可能會將監管重點轉向使用規范和道路安全管理,通過制定明確的使用規則、速度限制和騎行區域劃分等措施,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保障公共安全。這種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的轉變,符合現代監管理念的發展趨勢。

新規的實施預計將帶來多方面的積極影響。對消費者而言,市場上將出現更多價格親民、款式多樣的電動微型交通工具,滿足不同群體的出行需求。對企業來說,減少的合規成本可以轉化為研發投入,推動產品創新和技術進步。

從城市發展角度看,電動微型交通工具的普及有助于減少私家車使用,緩解交通壓力,降低碳排放。


澳大利亞新西蘭升級照明設備電磁兼容標準

2025 年6 月17 日,澳大利亞標準局(Standards Australia)與新西蘭標準局(Standards New Zealand)聯合發布 AS/NZS CISPR 15:2025,替代舊版 AS/NZS CISPR 15:2011。新標準首次將紫外/紅外輻射設備、廣告標志燈、裝飾照明及應急標志納入強制管控范圍,明確其射頻騷擾(輻射與傳導)的限值與測試方法,覆蓋產品從設計到流通的全周期。

該標準與全球主流EMC 框架接軌,但增設本土化要求:例如,LED 驅動電源若輸出電壓超60Vdc,端子需強化絕緣;無線燈具需額外通過藍牙/Wi-Fi 頻段合規性測試。澳新監管機構 ACMA(澳大利亞通訊與媒體管理局)同步調整風險分級,90%燈具被劃為Level 2(中風險)及以上,需提供測試報告及責任供應商合規聲明(SDoC)。


澳大利亞首次將洗碗機納入強制性最低水效管控范疇

澳大利亞政府近日更新了國家水效標簽與標準(WELS)計劃,首次針對洗碗機引入強制性最低用水效率要求。此次修訂于2025 年 6 月5 日通過編號為2025-41 的官方公告發布,是澳大利亞自2006 年推出WELS 計劃以來對節水產品認證框架的重大調整。新規要求所有在澳銷售的洗碗機必須滿足更嚴格的水效評級標準,旨在通過技術壁壘推動節水技術創新,緩解國內水資源壓力。

本次修訂將洗碗機納入WELS 強制性管控范疇,要求其必須通過用水效率測試并加貼水效標簽。同時,新規擴展至管道產品、淋浴設備等領域:例如淋浴器需更新“非星級”標簽顏色,組合式淋浴器須增加附加標簽以提高消費者辨識度。政策給予行業6 個月過渡期,將于2025 年12 月 1 日正式生效。這意味著制造商需立即調整產品設計,以滿足測試認證的新流程。


澳大利亞發布 2025 年版 AS/CA S042 法規

2025 年6 月30 日,澳大利亞正式發布了 AS/CA S042.1: 2025、S042.4:2025 和 S042.5: 2025 法規。

新版法規主要更新如下:

1. 納入了國家消息系統(NMS)的緊急蜂窩廣播(Emergency Cell Broadcast)要求;

2. 刪除了對3G(UMTS)的相關要求;

3. 增加了對LTE B26 和5G NR n26 頻段的技術要求。

新版標準設有為期12 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設備可依據S042: 2022 或S042: 2025 進行測試或評估。從2026年6 月30 日起,所有首次進口到澳大利亞的相關設備必須符合 S042: 2025 的要求。



ASTM 國

ASTM International


ASTM 發布修訂版《公共用游樂場設備消費者安全性能規范》

2025 年4 月,ASTM 國際標準組織已完成《公共用游樂場設備消費者安全性能規范》(ASTM F1487-25)的重大修訂并發布。該標準由ASTM F15.29 公共用游樂場設備分委員會制定,為各類公共游樂場設備提供了更新后的安全與性能標準,包括間隙和使用區域的尺寸標準,旨在降低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所認定的危及生命或導致殘疾的傷害風險。

該標準將公共用游樂場設備定義為“供學校、公園、兒童保育機構、公共機構、多戶住宅、私人度假村及娛樂場所、餐廳等公共使用區域的游樂場所中使用的游樂設施”。

標準最新版本包含以下變更:

? 新增“全封閉結構”定義;

? 更新懸掛部件的豁免規定;

? 修訂無障礙輪椅坡道的扶手高度規范;

? 新增全封閉管狀滑梯的要求;

? 新增全封閉結構的要求;

? 新增作為全封閉結構組成部分的屋頂的要求;

? 新增承受側向載荷的旋轉設備結構部件要求;

? 新增圖 A1.68 至 A1.72。



印度尼西亞

Indonesia


印尼DJID 更新DoC 格式

印度尼西亞通信與數字部(Komdigi)下屬的數字基礎設施總局(DJID)于2025 年 7 月15 日發布公告,宣布調整《電信工具與設備技術標準》符合性聲明(DoC)的格式。此次格式變更旨在提升證書評估流程的效率。

自2025 年8 月1 日起,所有證書申請必須采用新版 DoC 格式。2025 年8 月31 日之后提交的申請若未使用新格式,將一律被退回。


印度尼西亞發布地面移動無線電設備技術標準更新的公眾咨詢

2025 年7 月23 日,印尼通信與信息技術部(KOMDIGI)發布對地面移動無線電(LMR)設備技術標準草稿的公眾咨詢。

主要變更包括:

- EMC 標準:采用標準CISPR 32、ETSI EN 301 489

- Safety 標準:采用標準 IEC 60950-1、IEC 62368-1

- 設備分類:將設備分為常規無線電、集群無線電和私有移動無線電三類

- 頻率范圍:將 UHF 設備的工作頻率限制為300-470 MHz

LMR(Land Mobile Radio)是指用于固定和移動陸地無線電通信的電信設備,工作頻段涵蓋中頻(MF)、高頻(HF)、甚高頻(VHF)和/或特高頻(UHF)。

公眾反饋征求于2025 年8 月3 日截止。


印度尼西亞KOMDIGI 發布LTE 和IMT-2020 草稿新規

2025 年7 月,印度尼西亞通信與數字部(KOMDIGI)發布了針對基于LTE 和IMT-2020 技術的電信設備和移動設備設定技術標準的草稿新規。

更新要點如下:

· 為LTE 和IMT-2020 技術新增2.6 GHz 頻段。

· 為中繼器和寬帶無線接入設備新增技術標準。

· 關于工作頻段、輸出功率、射頻頻譜等技術規格的更新。

該草稿法規的公開咨詢于2025 年 7 月17 日結束。


印度尼西亞啟動電信設備技術標準草案的公眾咨詢

2025 年7 月7 日,印度尼西亞通信與數字化部啟動了關于電信設備技術標準的公眾咨詢。該草案依照海關編碼(HS code)規定了必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電信設備清單,但仍需注意,即使特定電信設備未在該清單上列出,只要設備具有法規規范的規格,仍然必須符合相關印度尼西亞的認證要求。該法令將在最終確定后的 30 天內生效。公眾咨詢將于2025 年7 月20 日結束。



英國

United Kingdom


英國根據 REACH 對彈藥中的鉛含量實施限制

2025 年7 月10 日,英國政府發布了其最終決定,根據英國REACH 限制含鉛彈藥的使用和投放市場。

該限制適用于:

? 鉛彈丸,用于狩獵和運動射擊。

? 鉛彈,用于步槍狩獵和戶外射擊。

? 氣槍彈丸中使用的鉛。

這些措施專門針對在許可靶場外進行的射擊活動。但是,某些用途,如軍事、警察和經許可的室內射擊場,不受限制。

該限制將分階段引入:

? 鉛彈丸:禁令將在 3 年后生效。

? 鉛彈:禁令在 5 年后生效。

? 氣槍彈丸:提供18 年的過渡期,以便進行技術開發。


英國通報家用滾筒式烘干機法規草案

2025 年7 月18 日,英國能源安全和凈零排放部(Department for Energy Security and Net Zero)提交G/TBT/N/GBR/103 號通報,擬發布《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及能源信息(家用滾筒式干衣機)法規2025》草案。涉及產品HS 編碼842112。

一、修訂目的

環境保護:英國計劃到2050 年減少0.91 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的碳排放,擬議的最低能效性能標準將通過逐步淘汰英國市場上能效較低的排氣式、燃氣式及冷凝式滾筒烘干機,并確保英國市場僅向消費者提供能效最高的熱泵式滾筒烘干機,從而提升英國市場上烘干機產品的能效。

消費者信息與標簽:所提議的措施將通過調整英國能源標簽上的能效等級,從A+++ - D 等級重新劃分為 A - G等級,同時引入噪音排放、冷凝效率和可維修性分類,將確保向消費者提供清晰且相關的能效、可維修性和資源效率信息,使消費者能夠做出明智的購買決策,并引導其選擇市場上能效最高的產品。

減少貿易壁壘,促進貿易:本次修訂提議在英國采用與歐盟新法規一致的要求,避免與歐盟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貿易壁壘。

二、修訂背景

英國是全球通過立法形式設定2050 年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目標的主要經濟體之一。為確保持續取得進展,英國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碳預算”,涵蓋中期階段,這些預算是全球最嚴格的氣候目標之一。其最終目標是,到2035 年,與1990 年水平相比,減排81%。

三、主要變化內容

1、更新家用滾筒式烘干機的生態設計法規,對EEI 的計算方法引入多項技術變更,并為所有家用滾筒式烘干機技術設定統一的EEI 值。具體包括:

? 計算家用滾筒式烘干機的EEI 時,將引入每次干燥循環的能耗,而非年能耗。

? 家用滾筒式烘干機的EEI 計算將基于“生態程序”,而非“標準棉織物程序”。

? 希望在英國市場上銷售的家用滾筒式烘干機,其EEI 值必須小于85。

2、除最低能效標準變更外,英國還提議對現有生態設計要求進行變更,即要求所有家用滾筒式烘干機均具備關閉模式、待機模式或兩者兼具,且功耗不得超過:

? 法規頒布6 個月后,關閉模式和待機模式下的功耗不得超過0.50 W。

? 自2027 年 5 月9 日起,關閉模式下的功耗不得超過0.30W。

? 將冷凝式和熱泵式滾筒式烘干機的冷凝效率要求從70%提高至80%。

3、關于能源標簽,英國提出以下能源標簽變更建議:

? 用重新調整后的A-G 能效等級范圍,取代當前顯示 A+++ - D 能效等級的能源標簽。重新調整各能效等級的閾值后,市場上的產品也將涵蓋整個 A-G 等級范圍。

? 將當前的冷凝效率等級從 A-G 級調整為重新調整后的 A-D 級,以更好地反映市場上家用滾筒式烘干機所能達到的冷凝效率水平。

? 引入一套新的 A-D 級空氣傳播噪聲排放分類系統,該系統將與能源標簽上的絕對噪聲排放值一同展示。

? 從2027 年 1 月1 日起,引入 A-E 級家用滾筒式烘干機可維修性分類系統,并要求在能源標簽上顯示該分類。

本次發布的是法規征求意見稿,評議期為60天,截止日期至2025 年9 月17 日。目前,該法規的生態設計要求擬議生效日期計劃為2026 年初和能源標簽條款擬議生效日期為2026 年下半年。



泰國

Thailand


泰國開放 LTE B75 和 5GNR N75

泰國NBTC 已于2025 年6 月30 日順利完成1500MHz 頻段(B75/n75)的頻率拍賣,正式開放LTE B75 和5G NR n75 頻段作為僅接收(receiver-only)用途。

針對支持LTE B75/5G NR n75 頻段的通信產品,需要注意:

1. 新申請認證產品:

須提交LTE B75/5G NR n75 頻段相關測試報告。

2. 已獲認證產品:

a. 若現有證書已包含LTE B75/5G NR n75 頻段,則無需進行證書更新或重新認證。

B. 若現有證書未包含上述頻段,則需重新提交認證申請。


泰國 NBTC 針對WWAN 產品的測試報告要求變更

泰國國家廣播及電信局委員會(NBTC)宣布從2025 年7 月7 日起,支持LTE 頻段4G(32、75、76)及5G NR(n32、n75、n76)的產品,需提交 RF 測試報告以取得 NBTC Class B 類認證。

要求:

1.對于新的申請,NBTC 要求提交相對應的頻段測試報告。

2.對于已提交但尚未獲證的申請,NBTC 要求額外提交相對應的頻段測試報告。

3.對于之前已頒發的證書,NBTC 不要求采取任何行動。

已接受的新頻段RF 測試報告標準:

- 4G 頻段32、75、76:ETSI TS 136101 或TS 36.521-1

-5G NR 頻段n32、n75、n76:ETSI TS 138101-1

V18.9.0 或更新版本

變更對比參照表:



韓國

Korea


韓國更新 SAR 和 EMC 標準

2025 年7 月,韓國國家無線電研究機(RRA)公開征求對 SAR 測試標準修訂的意見,公眾可在2025年8月25日之前提供反饋。

主要更新要點如下:

· 引入新標準KS C 3350 以取代KS C 3370-1 和KS C 3370-2

· 預計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1 日

此外,2025 年7 月11 日,RRA 還宣布了EMC 測試標準的更新,新版本的標準將于2025年8 月21日生效。

主要更新的EMC 標準如下:

· KS X 3124:2024

· KS X 3128:2024

· KS X 3125:2024

· KS X 3126:2024

· KS X 3130:2024


韓國修訂紐扣和硬幣型原電池的兒童安全包裝安全要求法規

2025年7月,韓國技術與標準局(Korean Agency for Technology and Standards,KATS)發布了第 2025-0186

號公告,確立了紐扣和硬幣型原電池的兒童安全包裝安全要求。

修訂目的

鑒于韓國國內外持續出現兒童誤食紐扣型和硬幣型原電池引發的事故(如灼傷、穿孔、潰瘍等),且此類原電池在海外存在召回情況,韓國制定了新的安全標準,并修訂了相關法規,要求紐扣型和硬幣型原電池采用兒童安全包裝。

修訂內容

1.現行需采用兒童安全包裝的工業產品安全標準全面修訂為需采用兒童安全包裝的消費品安全標準。

2.“紐扣型和硬幣型原電池安全標準”已作為附錄添加到需采用兒童安全包裝的產品清單中。

該標準規定了可被吞咽的所有鋰系及非鋰系紐扣和硬幣型原電池的兒童安全包裝安全要求及安全驗證方法。但根據《電器及消費品安全管理法實施令》附錄7的注釋,以下屬于“工業用途”的情況除外:

1.1 包裝方面:在向終端消費者銷售前,若存在單獨的個體包裝制造工序,且產品以無包裝狀態(散裝形式)進行生產、進口、流通和銷售,則除外。(但紐扣型或硬幣型原電池以散裝形式進口,或進口的原電池以散裝形式向國內第三方銷售時,以終端消費者可購買的形式進行包裝、銷售或流通的制造商,需負責采用兒童安全包裝。)

1.2 成品使用方面:當原電池包含在玩具、家用電器等產品中時,除外(若電池單獨配備,則需采用兒童安全包裝)。

1.3 更換/維修方面:當原電池用于專業人員上門或在維修店為成品中的電池進行更換或維修,且為此目的進行生產、進口和銷售時,除外(若電池單獨提供給消費者,則需采用兒童安全包裝)。

1.4 研發方面:當學校、研究機構、制造商等為研發目的而生產、進口和銷售時,除外。

1.5 批發銷售方面:當以無包裝狀態(散裝形式)生產、進口和銷售,且以“某類型”形式批發給分銷商時,除外。

相關標準

以下標準通過引用納入該標準,構成標準條款的一部分。相關標準以最新版本為準。

? KS C IEC 60050-482 國際電工詞匯 第482 部分:原電池和蓄電池

? KS C IEC 60086-1 原電池 第1 部分:總則

? KS C IEC 60086-2 原電池 第2 部分:物理和電氣特性

? KS C IEC 60086-4 原電池 第4 部分:鋰電池安全

? KS C IEC 60086-5 原電池 第5 部分:水系電池安全


韓國升級關鍵無線設備EMC 測試標準

韓國國家無線電研究總署(RRA)于2025 年6 月5 日正式發布2025-41 號公告,對三大類無線通信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測試標準進行重要更新。

此次修訂的核心在于將韓國本土標準(KS)與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ETSI)的最新國際規范接軌,涉及通用無線設備、寬帶無線設備(含5G 終端)以及DECT 設備(數字無繩電話)的測試方法。此舉標志著韓國對進口無線設備的合規要求進一步提升。

具體更新內容包括:通用無線設備的KS X 3124 標準同步至ETSI EN 301 489-1:2019 版,強化了抗干擾與頻譜管理;寬帶設備的KS X 3126 標準升級至ETSI 2020 版,特別新增了毫米波頻段的測試要求;DECT 設備的KS X 3128標準則采用ETSI V2.2.1 版,擴展了物聯網設備協同通信的測試范圍。新標準覆蓋了韓國市場的主流無線設備,意味著全球制造商需重新提交符合新規的測試報告以獲得市場準入。


韓國修訂《電磁波吸收率測量標準》

2025 年7 月,韓國國家無線電研究機構(RRA)近日發布公告,擬對現行《電磁波吸收率測量標準》進行修訂,目前正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公開征集公眾意見。此次修訂主要涉及三大核心內容:國際標準本土化、產業適應期設置以及標準文本的規范化升級。

本次修訂將國際電工委員會TC106 工作組制定的IEC/IEEE 62209-1528:2020 國際標準正式納入韓國國家標準體系(KS C 3350)。這一舉措標志著韓國在電磁安全領域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有望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修訂案同時細化了與《電磁波人體保護標準》等行政規章的條款對應關系,通過明確標準適用范圍,為企業和檢測機構提供更清晰的技術指引。

考慮到新標準實施帶來的產業調整需求,韓國國家無線電研究機構特別設置了過渡適應期。該緩沖期將允許手機等電子設備制造商和檢測機構逐步完成技術升級和認證體系轉換,避免"一刀切"帶來的市場震蕩。標準文本方面,修訂案對專業術語和文件格式進行了系統性規范,強化了標準文件的內在一致性和邏輯嚴密性。

此次修訂既是韓國履行國際標準化組織成員義務的體現,也反映了5G 時代電磁安全標準迭代的迫切需求。韓國國家無線電研究機構表示,公眾意見征集將持續至法定截止日期,相關意見將作為最終版本調整的重要依據。市場預計,新標準實施后將進一步提升韓國電子產品的國際認可度,但中小企業可能需要更多技術支持以滿足新規要求。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發布碳信用指南

2025 年6 月20 日,新加坡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National Climate Change Secretariat)發布自愿碳信用指南草案,旨在為企業在脫碳計劃中自愿應用碳信用提供指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為,企業在全球脫碳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全球每年需要向凈零排放領域投入 2 萬億美元,其中80%的資金來自企業。

碳信用代表一噸溫室氣體清除量或者減排量的證書,它可以分為清除溫室氣體排放信用額度(Removal Credits)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信用額度(Reduction Credits)。碳市場可以促進碳信用交易,并引導資金投向具有成本效益的碳信用項目。世界銀行(World Bank)認為,碳市場可以使溫室氣體減排成本降低32%。企業可以在合規碳市場購買碳信用,用于履行減排義務,也可以在自愿碳市場購買碳信用減少排放。

新加坡國際碳信用框架(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arbon Credit)制定了七項原則來評估碳信用的環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以便符合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第六條規定。這些原則也是高質量碳信用需要符合的標準:

非重復計算(Not double-counted):碳信用不能重復計算,例如不可以被企業多次認領(Double Claiming),也不可以被多個碳信用項目重復發放(Double Issuance);

額外的(Additional):碳信用必須超過司法管轄區要求的減排量和清除量;

真實的(Real):碳信用需要以現實、合理和保守的方式量化碳排放量;

可量化和可驗證(Quantified and Verified):碳信用計算需要基于透明方式,并獲得第三方認證機構的驗證;

永久的(Permanent):碳信用的效果不可逆,否則需要采取措施監測、減輕和補償可能存在的逆轉;

不產生凈損害(Do Not Net Harm):碳信用不能違反法律、監管要求或國際義務;

無泄漏(No Leakage):碳信用不能導致其他地區碳排放大幅增加;

除去上述原則外,企業也可以參考自愿碳市場誠信委員會(Integrity Council for Voluntary Carbon Market)發布的核心碳原則(Core Carbon Principles),或者國際航空碳抵消與減排計劃(Carbon Offsetting and Reduction Sche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發布的合資格排放單位資格標準(Eligible Emissions Unit Eligibility Criteria)。

企業還應當對碳信用項目開展盡職調查,確保其購買的碳信用屬于高質量碳信用。

企業可以將碳信用作為脫碳計劃的一部分,在優先考慮所有可行的減排措施后,使用碳信用解決剩余的排放。由于新的碳減排解決方案和技術會出現,企業需要定期審查其脫碳計劃,并重新測量剩余碳排放。企業還需要考慮碳信用項目的不確定性、商業風險和外部風險因素,并可以參考碳信用標簽和評級,對其進行客觀評估。

當企業使用自愿碳信用后,需要披露碳信用額度、類型、項目信息、用途以及第三方評級。這邪惡信息可以增強企業信譽,并讓消費者、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了解脫碳進展。新加坡正在實施分階段、按比例的氣候披露要求,該要求與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標準(ISSB Standards)保持一致。基于氣候披露要求,企業需要披露脫碳目標和策略,以及碳信用的使用情況(碳信用類型、認證以及其他用戶需要了解的信息)。



科威特

Kuwait


科威特 CITRA 推出 5G Advanced 技術

科威特通信與信息技術監管局(CITRA)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發布公告,宣布正式啟動 5G Advanced技術商用,標志著該國向未來 6G 部署邁出關鍵一步。



巴西

Brazil


巴西 ANATEL 禁止銷售未經認證的通信產品

巴西國家電信管理局(ANATEL)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發布公告,宣布已暫停銷售價值超 106 萬雷亞爾的未認證通信產品,其中包括搭載無線模塊的 3D 打印機。ANATEL 提醒消費者,所有無線設備在巴西市場銷售前必須通過官方認證。


巴西啟動熒光燈全面禁令咨詢

巴西計量、質量和技術研究院(Inmetro)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發布第 14 號公眾咨詢,提議全面禁止制造、進口和銷售熒光燈及相關產品,這一舉措將使巴西成為拉美地區首個實施熒光燈全面禁令的國家。

此次提案針對三大類熒光燈產品:帶集成鎮流器基座的緊湊型熒光燈、管狀熒光燈用電磁鎮流器,以及直管型、環形和緊湊型管狀熒光燈用交流電子鎮流器。這些產品的技術規范此前分別由 Inmetro 三項法令確立,其中第 17 號法令涉及緊湊型熒光燈規范,第 500 號和第 78 號法令則分別針對不同類型的鎮流器產品。

巴西此舉呼應了國際《水俁公約》的要求。該公約已于 2022 年獲得 137 個國家支持,決定在 2025 年前淘汰緊湊型熒光燈。巴西作為公約締約方,此次提案標志著其正式啟動履約進程,為 LED 照明的全面普及掃清政策障礙。

熒光燈被禁的核心原因在于其汞含量帶來的健康和環境風險。世界衛生組織將汞列為十大公共健康關注化學物質之一,指出不存在"安全"的汞暴露水平。熒光燈破損時釋放的汞蒸氣可迅速進入肺部和血液,對兒童和孕婦尤其危險。

全球約 75%的熒光燈未得到正確回收處理,汞污染通過垃圾填埋場滲入土壤和水體,最終在食物鏈中富集。在巴西,每年消費約 2.06 億支熒光燈,但回收率僅為 6%,大部分廢棄熒光燈最終進入垃圾填埋場,造成嚴重的環境隱患。

巴西的提案與全球熒光燈淘汰趨勢高度契合。歐盟已于 2023 年開始實施熒光燈禁令,2025 年 2 月將進一步擴大禁令范圍。美國加州、科羅拉多州、俄勒岡州等多個州計劃在 2025 年全面禁止熒光燈銷售,夏威夷和緬因州目標定在 2026 年。加拿大也宣布將從 2026 年開始實施類似禁令。

這一全球性趨勢得到了聯合國《水俁公約》的有力推動。該公約旨在控制和減少全球汞排放,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隨著 LED 技術成本持續下降和性能不斷提升,熒光燈的淘汰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



沙特

Saudi Arabia


SASO 更新部分產品的管控要求

2025 年 7 月,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發布通知,宣布部分產品將在該通知發布日期(2025 年 7 月 24 日)的 30 天內被納入管控清單。自生效之日起,相關產品須符合相應的技術法規要求。

此次新增包含個人防護裝備、紙品、洗滌劑及通信和信息技術設備產品,參考列表如下:

所有管控產品都需要通過 SABER 平臺申請產品符合性證書 PCoC(Product Conformity Certificate)和批次證書 SC(Shipment Certificate)。


沙特阿拉伯發布空調能效 2025 版新標準

2025 年 7 月,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正式更新空調能效比標準,涵蓋家用和大型商用空調設備,新標準將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實施,標志著這個全球最大空調市場之一的能效要求進入新階段。

此次更新涉及兩項關鍵標準:SASO 2663:2025 針對家用及小容量空調設備,SASO 2874:2025 專門規范大型商用空調系統。新標準將能效評估從傳統的能效比(EER)全面升級為季節性能效比(SEER),這一變化使沙特與國際先進標準接軌。

SASO 2874:2025 涵蓋制冷量超過 65,000 BTU/h 的大型空調設備,包括電動空調機組、冷凝機組、冷水機組、吸收式制冷機以及變制冷劑流量(VRF)系統等。新標準特別針對為計算機房和數據中心服務的吊頂式、落地式空調設備制定了專門的最低能效性能標準(MEPS)。

沙特此舉與全球空調能效標準提升趨勢高度一致。美國能源部 2023 年實施的新標準要求住宅空調系統SEER 評級在北部地區不低于 14,南部地區不低于 15,整體能效要求提升了 8-10%。這些新規采用 SEER2、EER2 和 HSPF2 等升級測試方法,更準確反映實際使用條件下的設備性能。

與傳統 EER 在 95°F 恒定溫度下的單點測試不同,SEER 評估涵蓋 65°F 到 104°F 的全溫度范圍,更貼近實際季節變化。這種測試方法的改進使制造商能夠開發出在各種工況下都保持高效運行的空調產品,推動了變頻技術、智能控制和先進制冷劑的廣泛應用。



摩爾多瓦

Moldova


摩爾多瓦推進歐盟一體化簡化 CE 認證產品市場準入

摩爾多瓦共和國近幾年正加速融入歐盟經濟體系。該國政府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批準了一項重要法律修正案,將認可歐盟公告機構的合格評定結果,為已獲得 CE 認證的產品進入摩爾多瓦市場掃清障礙。

這項針對第 235/2011 號《認可和合格評定活動法》的修正案,標志著摩爾多瓦在技術法規協調方面邁出關鍵一步。CE 標志是歐盟市場的產品安全認證標志,覆蓋玩具、電器、機械、醫療器械等多個領域。一旦該修正案獲得議會批準,意味著在歐盟任一成員國獲得 CE 認證的產品,將可直接進入摩爾多瓦市場銷售,無需重復進行合格評定程序。

此舉將大幅降低歐盟企業進入摩爾多瓦市場的成本和時間,同時也有助于摩爾多瓦消費者獲得更多符合歐盟標準的優質產品。作為歐盟候選國,摩爾多瓦自 2022 年 6 月獲得候選國地位以來,一直在積極推進各領域改革,以滿足入盟標準。

技術標準互認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基礎。摩爾多瓦此次主動對接歐盟認證體系,不僅有利于促進雙邊貿易往來,也為該國最終加入歐盟單一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目前,該修正案已提交議會審議,預計將在近期獲得通過。



以色列

Israel


以色列逆勢調整洗碗機標準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色列提議首次修訂強制性洗碗機標準 SI 900 第 2.5 部分,將多項能效和性能要求從強制性改為自愿性,與全球洗碗機標準日趨嚴格的趨勢形成鮮明對比。

此次修訂草案對洗碗機強制標準進行了重大調整,刪除了希伯來語版本中的多項國家偏差條款。調整涉及的核心領域包括產品標記和使用說明的具體要求、功率輸入和電流的技術規范,以及能耗水耗的制造商聲明調整機制。最顯著的變化是將原本強制執行的能效等級、洗滌質量評估、干燥質量標準以及待機模式功耗限制等關鍵性能指標轉為自愿申報。

這一調整實際上降低了洗碗機產品進入以色列市場的技術門檻,制造商不再被強制要求在產品標識上詳細標注能效信息,也無需嚴格遵循統一的性能測試和申報標準。

以色列的這一舉措與當前國際洗碗機標準發展趨勢截然相反。美國能源部 2024 年發布的新標準要求洗碗機能效提升 3%,水耗降至每周期 3.2 加侖,將于 2027 年正式實施。這些新規預計將為美國消費者節省 32 億美元電費。澳大利亞同樣在 2024 年發布了更嚴格的洗碗機能效標準,將于 2025 年 10 月生效。歐盟則早在2021 年就實施了更嚴格的生態設計要求,不僅涵蓋能效水效,還對產品可維修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

全球主要市場的共同趨勢是通過更嚴格的標準推動技術創新,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美國消費者聯合會表示,新的洗碗機效率標準"對消費者和環境都是重大勝利",而以色列的逆向調整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以色列此舉的背景頗為復雜。作為高度發達的"創業國度",以色列在高科技領域享有盛譽,但近期面臨一定的經濟和政治壓力。2023 年的司法改革引發了銀行資金外流和投資者信心下降,謝克爾匯率承壓。在此背景下,降低產品標準可能旨在減輕制造商和進口商的合規成本,保持市場競爭力。

以色列洗碗機市場由德國 BSH 集團的博世和西門子品牌主導,這些歐洲品牌在本土市場已經面臨嚴格的歐盟標準。對以色列而言,過于嚴格的本地標準可能會推高產品成本,影響消費者選擇。特別是在智能洗碗機快速發展的當下,制造商需要將更多資源投入到 Wi-Fi 連接、傳感器技術和 AI 優化等創新功能上。



墨西哥

Mexico


墨西哥制定清潔水用電機設備能效標準

2025 年 7 月,墨西哥發布官方標準 NOM-004-ENER-2025,針對清潔水用電機泵組件及電機泵(功率范圍為 0.149 千瓦至 1.492 千瓦,即 1/5 馬力至 2 馬力)制定了能效限值、測試方法及標識要求。該標準旨在提升水泵產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減排,促進綠色環保產業的發展。

根據 NOM-004-ENER-2025,相關產品必須符合嚴格的能效指標,確保在實際運行中達到節能效果。同時,標準明確了統一的測試程序,保障能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產品標識部分則要求清晰展示能效等級,方便消費者識別和選擇高效節能產品。

此舉符合全球節能環保趨勢,有助于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動墨西哥水泵市場向高質量、低能耗方向轉型。業內專家認為,隨著該標準的實施,相關制造商將加快技術創新步伐,提升產品競爭力,促進可持續發展。消費者也將從中受益,享受更節能環保的水泵產品。

NOM-004-ENER-2025 的發布是墨西哥政府推動綠色能源政策的重要舉措,標志著該國在能源效率管理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未來,隨著標準的廣泛應用,預計將帶動整個行業的升級換代,助力實現國家節能減排目標。


墨西哥 IFT 推延新 IFT 徽標要求至 2027 年

繼 2024 年 11 月 11 日 MRT 發布的新聞,墨西哥射頻監管機構─聯邦電信委員會(IFT)正式發布協議,確認將新 IFT 徽標要求的實行時間推延兩年。

原定于 2025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行的新 IFT 徽標,其實施日期現已延期至 2027 年 7 月 1 日。



喀麥隆

Cameroon


喀麥隆重申市場監管及產品合規措施

2025 年 4 月,喀麥隆標準與質量局(ANOR)為響應針對所有商品(尤其是涉及產品合規驗證的商品)運輸監管的收緊政策,發布新聞公報重申了 2019 年 3 月 19 日第 2019/143 號總理令中規定的檢驗要求。所有進口至喀麥隆共和國的商品,除 2015 年 7 月 1 日第 2015/1875/PM 號法令(該法令確立了裝運前合規評估計劃,即 PECAE)第 8 條所列商品外,均須在裝運前由喀麥隆國家授權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在提交報關單時,必須出具產品合規證書(CoC),作為驗證所需的文件之一。

在對零售場所進行的本地檢查中,任何在市場上發現的未持有有效合規證書的產品將被立即查封,違規者將依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

提醒進出口企業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注意,喀麥隆對進口商品實施強制性裝運前產品合規要求。



卡塔爾

Qatar


卡塔爾使用的 IoT 或 M2M 設備必須獲得 CRA 的型式認證

2025 年 6 月,卡塔爾通信監管局(CRA)發布了一份全面的立場文件,闡述了其對靈活、以創新為導向的監管框架的愿景,以支持卡塔爾的數字化轉型及國家發展目標(包括卡塔爾國家愿景 2030、第三階段國家發展戰略 NDS3 和數字議程 2030)。

主要監管要點:

1. 建立寬松監管物聯網監管框架

? CRA 提出簡化的物聯網服務審批機制;

? 強調鼓勵創新、投資和可擴展性,同時確保問責制和合規性。

2. 設備型式認證與合規要求

? 所有擬在卡塔爾使用的 IoT/M2M 設備必須獲得 CRA 的型式認證;

? 通過入境漫游使用的設備僅在特定條件下可豁免;

? CRA 有權拒絕不合規設備并阻止其運行。

3. 永久漫游限制

? CRA 將阻止外國網絡 IoT 設備在卡塔爾連續使用超過 90 天,除非存在相關協議;

? 從卡塔爾出境的漫游最長允許 30 天,并需滿足本地數據路由要求。

4. 消費者保護、數據安全與網絡安全

? 所有 IoT 服務提供商必須遵守卡塔爾消費者保護法及國家網絡安全局(NCSA)發布的網絡安全協議;

? 明確數據管理、用戶同意、投訴機制和服務提供商責任等義務。

5. 頻譜、SIM 管理與連接性

? 為嵌入式 IoT 應用場景提供靈活的 SIM 注冊;

? 鼓勵使用 IPv6 和批發式物聯網連接模式,以促進市場競爭;

? 考慮在大規模 M2M 部署中使用+88 號碼和長 MSISDN。

6. 強調互操作性與開放標準

? CRA 強調遵守全球 IoT 標準(如 ETSI、ITU、ISO);

? 推動開放 API、語義互操作性和中間件解決方案,以避免供應商鎖定。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EE


IECEE 發布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產品標準IEC 60335-2-24 更新

2025 年3 月, 國際電工委員會發布了第9 版 IEC 60335-2-24:202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 2 部分: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特殊要求。

本次新發布的第9版 IEC 60335-2-24:2025 要結合第6 版的IEC 60335-1 Ed 6.0 一起使用。

本標準主要變更的內容如下:

1.更新了適用范圍,增加了對移動式制冷器具, 旅居車輛、船上使用的制冷器具的有關標志、說明書、非正常測試、機械強度等方面的新要求,并明確除了IPX4 或更高防水等級的移動式制冷器具外的其他用于戶外的器具不在此標準范圍內。

2.更新了規范性引用文件和相關文本,明確壓縮機標準引用版本為第7 版 IEC 60335-2-34:2024。

3.刪除了制冷器具的正常工作、制冰機的正常工作、內裝式制冰機的正常工作、冰淇淋機的正常工作幾個定義,并將其轉為試驗的一般測試條件第5.104 條款。

4.設計壓力更改為最大允許壓力。

5.除了 IPX4 或更高防水等級的移動式制冷器具外的便攜式和移動式制冷器具,應標注遠離雨水的符號。

6.說明書增加了器具預期用途應清晰說明的新要求,對除了便攜式和移動式制冷器具外的其他器具的說明書增加了正常工作時不能被移動的說明。

7.引入了測試探棒Probe 18 和 Probe 19 的在防觸電保護及運動部件防護中的應用。

8.對帶有無霜系統蒸發器的器具,引入了一個新的非正常測試,模擬用戶忘記關器具門導致門微微打開,潮濕的空氣導致冰/霜的異常生長而影響電氣部件的絕緣,具體測試要求見條款 19.106 的要求。

9.對非危險運動部件的評估引入了新的要求,具體見條款20.2 的要求。

10.對船上使用的制冷器具,增加了對機械強度的額外要求,如振動、沖擊和防銹性, 具體測試方法和要求見附錄 FF。

11.更新了第22.7 條款制冷系統壓力測試的范圍,刪除了使用可燃制冷劑的限制,即所有壓縮式的器具的承受壓力的相關部分都應經受此壓力測試。

12.對包裹并與絕熱材料接觸的材料要求Cl. 22.117 的條款,新增了一個豁免條件即絕熱材料內部的零部件。

13.澄清了電動機-壓縮機的要求,明確了壓縮機繞組溫升測試要求。

14.澄清了制冷器具遠程操作的要求。

15.增加了光輻射危害的評估要求。



斯里蘭卡

Sri Lanka


斯里蘭卡將建立國家環保標簽框架

據斯里蘭卡 sunday times 媒體當地時間 2025 年 7 月 6 日報道,為促進可持續消費,解決關于產品環保友好性虛假宣傳的問題,減少“洗綠”(green washing),促進環保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斯里蘭卡環境部正在主導建立一個國家環保標簽框架,計劃于年內實施,該框架將通過斯里蘭卡認可委員會(SLAB)和斯里蘭卡標準協會(SLSI)合作落實。

環保標簽是一種全球接受的自愿認證方法,旨在幫助消費者識別在同類產品中具有優越環保性能的產品或服務。

Green Washing,被稱為“洗綠”、“漂綠”或“綠色清洗”。洗綠是指對組織的環境績效提出誤導性或未經證實的主張的做法。這是一個危害企業、消費者和環境的嚴重問題。



根廷

Argentina


阿根廷 ENACOM 發布第 928/2025 號決議

阿根廷國家通信管理局(ENACOM)于2025年6月16日頒布第928/2025號決議。該決議批準將414-415 MHz 和 424-425 MHz 頻段納入私營無線電鏈路集中系統(SRCEP)的使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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